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

舉報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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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要道歉 - 梁挺落台班子 要舉報者道歉

特首梁振英昨日到天水圍天晴鸷展開首場落區活動,未聽意見之前,就先看覑講稿發表措辭強硬的言論,力撐警方,更主動反擊近日有關梁班子的負面新聞。梁批評 有傳媒在林奮強辭行政會議職位後指「梁班子又倒一個」是「反智」、有違事實,更批評向廉署舉報林奮強、張震遠的人沒有向當事人說抱歉,又強調不能讓廉署成 為政治打擊的工具。對於教師林慧思向警察爆粗一事,梁振英昨日更表明會跟進,已下令要求教育局長吳克儉就事件提交報告。



舉報要道歉 - 指廉署查明 無證據控林奮強張震遠

梁振英指當日舉報林奮強、張震遠二人的政黨,在廉署查明無足夠證據後,欠他們一個道歉,又強調不能讓廉署成為政治打擊的工具。不過,梁沒有提及政黨舉報發展局長陳茂波家人涉囤地事件。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批評梁的「道歉論」有違法律制度,指廉署的舉證責任較高,廉署指無足夠證據檢控不代表對方清白,亦不代表當初舉報者無合理懷疑,直指梁混淆概念,將廉署終止調查的個案等同是舉報者誹謗。他又說,梁如要證明政黨誣告,舉證責任將在他自己身上。

現任大律師的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梁言論「荒天下之大謬」,令人費解,指廉署一向鼓勵市民舉報貪污,蒐集證據是廉署責任,不是市民責任。廉署2012 年年報顯示,去年廉署接獲6345宗貪污投訴,但只有245人被檢控。他反問﹕「是否其餘數千個投訴人都要道歉?」又指廉署可檢控虛報個案者,質疑梁的言 論是否叫市民不要舉報政府官員。

舉報要道歉 - 被質疑向廉署施壓放生官員

身兼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稱,香港仍是法治社會,不是人治社會,希望梁細閱《廉政公署條例》,條例列明廉署的職責 是「代表行政長官接受及考慮有關指稱貪污行為的投訴;調查任何涉嫌或被指稱是犯《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所訂的罪行」。他又說﹕「如CY(梁振英) 想改條例,即管上立法會,睇纒點!」李又指廉署個案須提交律政司和審貪委員會,有足夠監察力量,不覺得廉署被濫用為政治工具。

舉報要道歉 - 吳文遠:黨員判無罪 梁是否應道歉?

曾舉報林、張二人的民主黨總幹事、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斥舉報貪污者要道歉是「天方夜譚」,質疑梁是向廉署施壓,不要調查涉官員的案件(見表)。曾舉報林的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即場反問梁振英,該黨多個成員遭政治檢控後被判無罪,梁是否也應向他們道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現時的確有人濫用廉署打擊政敵,浪費公帑,舉報政敵後傳媒未審先判,對當事人不公平,舉報政治案件者應就此道歉。

舉報要道歉 - 批《蘋果》「梁班子又倒一個」標題反智

梁又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8月2日報道的標題「林奮強辭職 梁班子又倒一個」是「有違事實」、「不公」和「反智」。《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對此不作評論。記協主席岑倚蘭認為梁有自由批評,但是否基於事實市民自行 判斷,認為傳媒工作者只要基於事實報道,當權者的批評不會構成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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